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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新竹市政府鼓勵企業營運總部投資實施辦法草案

公告日期: 109.06.12
預告日期: 109.06.12 ~ 109.06.18
發文字號: 府產商字第1090089709號
容:
 新竹市政府鼓勵企業營運總部投資實施辦法草案總說明
一、為促進本市經濟發展、提升經濟競爭力、創造質量兼具之就
    業機會等目標,爰辦理鼓勵企業 設置 營運總部投資實施辦
    法 。
二、本案為新法。
三、其他縣市處理情形:
(一)桃園市:桃園市產業發展 自治條例 。
(二) 臺中市:臺中市政府補助及獎勵企業投資實施辦法。
(三)高雄市:高雄市促進產業發展實施辦法 。
四、本辦法共計有十四條,其訂定辦法 說明如下:
第一條:揭示本辦法之立法緣由。
第二條:明定須具營運總部之認定資格及其他條件, 且本辦法生
        效前已取得營運總部之認定 不 在 申請補助 之列 。
第三條:明定申請房地租金補助之條件 。
第四條:明定申請 房屋稅及地價稅補助之條件 。
第五條:明定僱用員工,得申請 職業訓練補助 。
第六條:明定申請 補助計畫 應附之文件 。
第七條:明定申請補助文件補正情形。
第八條:明定請領 補助 款 應附之文件 。
第九條:明定主管機關得優先辦理 之 產業輔導 措施 。
第十條:明定主管機關 得派員查核 監督補助之執行成效 。
第十一條:明定主管機關得撤銷或廢止 補助之情形 。
第十二條:明定補助經費 支應來源 。
第十三條:明定 本辦法所需書表格式 之來源 。
第十四條:明定本辦法 自發布日施行 。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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