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11.10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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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竹市影像博物館場地使用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14 年 09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1140160520號令
法規體系:
文化類
立法理由:
新竹市影像博物館場地使用收費標準發布令、總說明、逐條說明.pdf
圖表附件:
新竹市影像博物館場地使用收費標準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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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第一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標準之主管機關為新竹市文化局。
第三條
新竹市影像博物館場地使用收費標準如附表。
第四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新竹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