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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新竹市政府處理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民國 112 年 03 月 02 日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法規內容:
一、新竹市政府為處理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以下簡稱本法)事件,依
  循適當原則予以有效之裁處,建立執法之公平性,特訂定本基準。



二、依本法第十條第四項、第十三條之一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及
  第四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裁罰之案件,裁罰基準如附表。


三、違反事件依前點基準裁罰如有顯失衡平之情事者,得斟酌個案情
  形,並敘明理由,依行政罰法規定予以減輕或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