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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新竹市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辦法」部分條文

主管機關: 新竹市政府
發布機關: 新竹市政府
發布日期: 108.08.14
發布字號: 府行法字第108126155號 令
異動性質: 修正
施行狀態: 自公(發)布日或溯及施行(實施)
旨: 修正「新竹市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辦法」部分條文
法規名稱: 新竹市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辦法
容:
第一條  
本辦法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下稱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及第五項規定
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依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設立於
新竹市(下稱本市)之公立幼兒園及私立幼兒園。

第十條
幼兒園各項經費收支保管及運用,應以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設置專帳處理,
並以規定年限保存收支憑證。
私立幼兒園會計帳簿與憑證之管理,應依相關稅法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