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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新竹市小型學校轉型發展辦法」,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三日生效。

主管機關: 新竹市政府
發布機關: 新竹市政府
發布日期: 108.12.27
發布字號: 府行法字第1080195668 令
異動性質: 廢止
廢止狀態: 自公(發)布日廢止
旨: 廢止「新竹市小型學校轉型發展辦法」,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三日生效。
法規名稱: 新竹市小型學校轉型發展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