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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新竹市績優運動員出國補助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2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字第號
法規體系:
教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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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一、新竹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補助績優運動員出國比賽,特訂定本
要點。
二、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申請補助:
(一)代表中華民國者:設籍新竹市(以下簡稱本市),並持有教育部、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全國各運動單項協會證明者。
(二)代表本市者:曾獲全國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及全國各級學
校運動會前三名者。
三、本要點奉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