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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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竹市食品衛生檢驗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02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1130030697號
法規體系:
衛生類
全文檔案:
新竹市食品衛生檢驗收費標準發布令、總說明、逐條說明.pdf
圖表附件:
新竹市衛生檢驗項目及收費標準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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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第一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標準所稱衛生檢驗,指以食品衛生為範圍之檢驗,其分類如下:
一、食品化學。
二、微生物。
三、食品成分。
第三條
申請衛生檢驗之項目及應繳納之檢驗費用如附表。
第四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新竹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