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本標準之主管機關為新竹市文化局。
第 三 條
新竹市影像博物館定期提供觀賞影片服務,其票價收費如附表。
新竹市市民、未滿六歲之兒童、學生及二十人以上團體,得以優待票觀賞影
片。
年滿六十五歲者、身心障礙者及必要陪同者一人,得以敬老愛心票觀賞影片
。
優待票、敬老愛心票之適用對象,需憑有效身分證明文件購票入場(二十人
以上團體者免)。
第 四 條
新竹市影像博物館不定期辦理特殊活動,特殊活動之收費依新竹市文化局公
告金額為準。
第 五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