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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5.16 13:37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新竹市影像博物館觀賞影片及特殊活動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14 年 05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1140076689號令
法規體系: 文化類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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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本標準之主管機關為新竹市文化局。



第 三 條  
新竹市影像博物館定期提供觀賞影片服務,其票價收費如附表。

新竹市市民、未滿六歲之兒童、學生及二十人以上團體,得以優待票觀賞影
片。

年滿六十五歲者、身心障礙者及必要陪同者一人,得以敬老愛心票觀賞影片

優待票、敬老愛心票之適用對象,需憑有效身分證明文件購票入場(二十人
以上團體者免)。



第 四 條  
新竹市影像博物館不定期辦理特殊活動,特殊活動之收費依新竹市文化局公
告金額為準。



第 五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新竹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