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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新竹市市庫支票管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12 月 30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1 年 04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 1110063063 號
法規體系: 財政類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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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89 年 12 月 30 日新竹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94931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2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 90 年 5 月 16 日新竹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36202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16 條條文
3.中華民國 92 年 10 月 6 日新竹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83290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3、27 條條文
4.中華民國 94 年 10 月 17 日新竹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0940099009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1、13、14、21、26 條條文
5.中華民國 97 年 11 月 6 日新竹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0970110698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28 條
6.中華民國 107 年 3 月 22 日新竹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107004704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4 條條文
7.中華民國 111 年 4 月 20 日新竹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1110063063 號
  令廢止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