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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新竹市政府耕地租佃委員會調解調處須知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6 月 1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4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府地籍字第1090065727號 函
法規體系: 地政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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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89年6月14日核定實施全文 14 點
2.中華民國 107 年 1 月 2 日新竹市政府府地籍字第 1060189002 號函修正(原法規名稱為新
   竹市政府耕地租佃委員會調處耕地租佃爭議須知),並自 106 年 12 月 28 日核定實施
3.中華民國109年4月24日新竹市政府府地籍字第1090065727號函修正,第 2 、 3 、 4 點條
   文(原法規名稱為新竹市政府耕地租佃委員會調解調處耕地租佃爭議須知),並自 109 年
   4 月 17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