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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新竹市拆除合法建築物剩餘部分就地整建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2 月 0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7 年 11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0970110577號
法規體系: 都計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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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91 年 2 月 7 日新竹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0910010536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 97 年 11 月 6 日新竹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0970110577 號
  令修正發布第 8、11、12、14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