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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新竹市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補助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10 月 15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13 年 04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府社障字第 1130061655 號
法規體系: 社政類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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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93 年 10 月 15 日市長核定實施全文 8 點
2.中華民國 98 年 11 月 2 日市長核定修正第 2、3、5、6 點條文
  (原法規名稱為新竹市補助身心障礙者購置醫療及輔助器具作業要點)
3.中華民國 113 年 4 月 9 日新竹市政府府社障字第 1130061655 號函自
   113 年 4 月 2 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