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新竹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4 月 2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 1100037689 號令
法規體系: 文化類
立法理由: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 99 年 4 月 29 日新竹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0990044059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 107 年 11 月 13 日新竹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1070171249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12 條
3.中華民國 110 年 2 月 25 日新竹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1100037689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 、 5、 6 、 9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