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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新竹市政府回收廢棄物變賣所得款項保管使用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7 月 1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8 年 01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字第號
法規體系: 環保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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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十五日新竹市政府府授環四字第 0920113413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奉核定後實施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二十一日核定修正第 7、9 點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