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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新竹市政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10 月 1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8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府行管字第 1120134695 號函
法規體系: 行政類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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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2 年 10 月 11 日市長核定實施公布全文 10 點
2.中華民國 112 年 8 月 31 日新竹市政府府行管字第 1120134695 號函修正全
   文,並自 112 年 9 月 1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