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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新竹市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安置輔導申訴評議會設置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6 月 1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2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府教特字第 1130028669 號 函
法規體系: 教育類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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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1 年 6 月 19 日市長核定實施公布全文 13 點
2.中華民國 109 年 2 月 17 日新竹市政府府教特字第 1090031210 號
  函修正第 1、7、13 點條文,並自 109 年 2 月 14 日生效
3.中華民國 113 年 2 月 5 日新竹市政府府教特字第 1130028669 號
  函修正,名稱並修正為「新竹市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安置輔導
  申訴評議會設置要點」,並自 113 年 1 月 31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