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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新竹市救護車執行勤務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1 月 2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1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1070022303號 令
法規體系: 衛生類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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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2 年 1 月 25 日新竹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1020011068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 107 年 1 月 24 日新竹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1070022303 號
  令修正發布第 6 條條文、第 3 條附表、刪除第 7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