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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新竹市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11 月 10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3 年 06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1130102326號
法規體系: 教育類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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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89 年 11 月 10 日新竹市政府(89)府行法字第 81702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 92 年 4 月 17 日新竹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0920031630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4、6 條條文
3.中華民國 100 年 12 月 30 日新竹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1000154330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0 條(原法規名稱為新竹市身心障礙學生與身心
  障礙人士子女及低收入戶學生減免學雜費辦法)
4.中華民國 102 年 7 月 17 日新竹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1020319050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9 條條文
5.4.中華民國 113 年 6 月 20 日新竹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1130102326 號
  令修正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