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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新竹市代清除處理廢棄物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12 月 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10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1080148871號 令
法規體系: 環保類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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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89 年 12 月 30 日新竹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94928 號
  令制定公布全文 6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 93 年 8 月 3 日新竹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0930085139 號
  令修正公布全文 6 條,並自 94 年 1 月 1 日生效
3.中華民國 94 年 1 月 24 日新竹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0940006509 號
  令修正公布第 6 條條文
4.中華民國 99 年 9 月 9 日新竹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0990099408 號
  令修正公布第 5 條收費標準表
5.中華民國 104 年 12 月 30 日新竹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1040193622 號
  令修正公布第 5 條附表
6.中華民國 108 年 10 月 1 日新竹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1080148871 號
  令修正公布第 3 條條文、第 5 條附表,並自 108 年 10 月 3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