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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新竹市政府因應天然災害避難收容處所緊急救濟民生物資整備及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8 月 0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4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府社救字第 1130066759 號
法規體系: 社政類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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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99 年 9 月 16 日市長核定實施全文 6 點
2.中華民國 113 年 4 月 16 日新竹市政府府社救字第 1130066759 號
 函修正全文 7 點,名稱並修正「新竹市政府因應天然災害避難收容處
 所緊急救濟民生物資整備及管理要點」,並自 113 年 4 月 2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