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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新竹市公立幼兒園辦理延長照顧服務作業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4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府教特字第 1130056665 號
法規體系: 教育類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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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行政規則95年10月23日以前之立法沿革及內容請逕詢教育處
2.中華民國 95 年 10 月 23 日市長核定修正第 6 點條文
3.中華民國 97 年 7 月 14 日市長核定修正第 8 點條文
4.中華民國 98 年 6 月 29 日市長核定修正第 8~11 點條文
5.中華民國 100 年 12 月 26 日市長核定修正全文 11 點,
  並自 101 年 1 月 1 日實施
(原名稱:新竹市公立幼稚園辦理課後留園服務作業補充規定)
6.中華民國 101 年 6 月 26 日市長核定修正公布第 1、3、5~9 點條文
7.中華民國 102 年 9 月 27 日市長核定修正公布全文 13 點
8.中華民國 103 年 6 月 19 日市長核定修正公布第 6~8、10 點條文
9.中華民國 105 年 8 月 22 日市長核定修正公布全文 12 點
  (原法規名稱為新竹市公立幼兒園辦理課後留園服務作業補充規定)
10.中華民國 106 年 5 月 24 日市長核定修正公布第 1 點條文
11.中華民國 112 年 7 月 3 日新竹市政府府教特字第 1120102563 號
   函修正全文 12 點,名稱修正為「新竹市公共化教保服務機構辦理延長
   照顧服務作業補充規定」,並自 112 年 6 月 26 日生效
12.中華民國 113 年 4 月 2 日新竹市政府府教特字第 1130056665 號
   函修正,名稱修正為「新竹市公立幼兒園辦理延長照顧服務作業規定」
,並自 113 年 3 月 22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