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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新竹市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6 月 2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08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1060114001號
法規體系: 地政類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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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95 年 6 月 23 日新竹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0950060923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 97 年 11 月 6 日新竹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0970110715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
3.中華民國 101 年 12 月 13 日新竹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1010154178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5 條條文
4.中華民國 103 年 11 月 14 日新竹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1030202059 號
  令增訂發布第 5-1~5-3 條條文
5.中華民國 104 年 5 月 12 日新竹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1040076035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5 條
6.中華民國 106 年 8 月 4 日新竹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106011400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4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