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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新竹市政府推行電話禮貌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10 年 07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 1100115438 號
法規體系: 人事類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92年9月1日修正全文 7 點
2.中華民國 97 年 10 月 28 日市長核定修正第 3、6 點條文
3.中華民國 110 年 7 月 29 日府人考字第 1100115438 號函廢止,並自 110 年 7 月 27 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