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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新竹市市民卡補換領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6 月 2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11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1030202673號
法規體系: 行政類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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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2 年 6 月 27 日新竹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1020311883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 103 年 11 月 17 日新竹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1030202673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