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新竹市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容許臨時建築使用細目建蔽率最大建築面積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9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1020353290號
法規體系: 都計類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 102 年 9 月 23 日新竹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1020353290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