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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新竹市失學身心障礙國民學力鑑定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4 月 17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3 年 09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1130154581號
法規體系: 教育類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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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92 年 4 月 17 日新竹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0920031632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實施
2.中華民國 113 年 9 月 20日新竹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1130154581 號
  令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