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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新竹巿污水下水道使用費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7 月 24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1010089824號
法規體系: 工務類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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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1 年 7 月 24 日新竹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1010089824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3 條,除第 2 條第 1 款規定一般用戶部分
  之施行日期,另送請新竹市議會審議通過後,
  再由新竹市政府公告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