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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新竹市教保服務機構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設置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12 月 15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14 年 02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府教特字第 1140018345號函
法規體系: 教育類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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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10 年 12 月 15 日新竹市政府府教特字第 1100186150 號函
  訂定全文 9 點,並自 110 年 11 月 25 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14 年 2 月 13 日新竹市政府府教特字第 1140018345 號函
  停止適用,並自 114 年 2 月 13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