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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新竹市生育津貼發放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12 月 2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10 月 23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14 年 01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府民戶字第 1130171971 號函
法規體系: 民政類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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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90 年 12 月 20 日市長核定實施
2.中華民國 96 年 12 月 21 日市長核定修正第 4 點
3.中華民國 100 年 12 月 21 日市長核定修正第 2~6、11 點
4.中華民國 101 年 5 月 29 日市長核定修正第 1 點
5.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1 日市長核定修正第 2、6 點
6.中華民國 103 年 6 月 3 日市長核定修正第 2 點
7.中華民國 103 年 12 月 2 日市長核定修正第 3、4、6 點
8.中華民國 106 年 5 月 23 日市長核定修正第 2~6 點,並自 106 年 7 月 1 日生效
9.中華民國 112 年 8 月 28 日新竹市政府府民戶字第 1120133162 號修正全文 10 點,名稱修正為「新竹市生育津貼發放作業要點」,並自 113 年 1 月 1 日生效  
10.中華民國 112 年 12 月 19 日新竹市政府府民戶字第 1120193987 號函修正第 3、10 點,並自 113 年 1 月 1 日生效  
11.中華民國 113 年 10 月 29 日新竹市政府府民戶字第 1130175456 號函修正第 5、7、9 點,並自 114 年 1 月 1 日生效(併更正 113 年 10 月 23 日新竹市政府府民戶字第 1130171971 號函)